2013年7月15日 星期一

2012-11-17 煩惱集

亦談一談「這個人」

本月十一日是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先生誕辰紀念日,中華民國總統府特邀請文化部長龍應台在當日對政務官、國策顧問及監察委員演講,在開會邀請函上,龍應台部長的演講題目是『孫逸仙這個人』,部份監察委員認為這個題目對國父相當不尊重,後來雖然龍部長自覺不妥,緊急將題目改成『1912』,但仍引起要求尊重國父的監委抵制,不少選擇缺席。
電視上看到龍應台部長對此「風波」作出解釋,她說本來的原題目就是『1912』,但又擔心題目太大,所以才改為『孫逸仙這個人』,並將此告知總統府秘書長楊進添。龍應台說,「心想說他會不會跳起來,覺得不夠尊重,可是我等著他跳起來,他竟然沒有跳起來」。時間逼近,龍應台又覺「不行」、擔心這個題目可能「引起外界誤會」,所以又更改回原題目1912』。她亦強調自己不是研究孫逸仙的專家,而她要講的是那時代的氣氛和感覺,所以開始從1912年那個列強瓜分中國的時代說起。
總統府為何邀請既非歷史學者、也非孫中山研究專家的龍應台去談孫中山,龍應台要怎樣描繪有別於教科書印象的孫中山,這些都不是本文討論的範圍。說到孫中山,大家怎樣稱呼他?孫文,字逸仙,別號中山,1912年創立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海外一向被尊稱為「國父」,一般就算不稱為「國父」,也會稱為「中山先生」,或稱為「孫文」,在中國大陸,不管意識型態有何不同,共產黨亦敬稱他為「革命先行者」,亦有「現代中國之父」之稱。在他的誕辰紀念日,在他創立的中華民國總統府內,聽眾又全是中華民國政府要員,作為中華民國的文化部長龍應台倒稱他為「孫逸仙這個人」,你不覺得怪怪的嗎?
『孫逸仙這個人』這個題目,稍為對中文有所了解者都不會解讀為褒詞,一般均直接感到太過輕佻,有貶抑的意思。試代入其他名字如『馬英九這個人』、『奧巴馬這個人』或『龍應台這個人』之類作為演講題目,即使是以普通學者身分都不適宜(代入「李登輝」、「陳水扁」則屬例外),何況是以中華民國的文化部長身分。在日常用語中,指名道姓的稱呼某人,已經有欠禮貌,何況是對國家的創建者而言。指「這個人」如何如何,本來就不具敬意,如果以廣東話來表達,「這個人」就是「呢個人」,只比「呢條友」略為文雅而已,其對該人之不尊重,無待敘言。
其次,龍應台之一段「等著楊進添秘書長跳起來,而他竟然沒有跳起來,最後還是她自己擔心才更改題目」說法,給人的感覺是一直在自圓其說,近似委過於人,千錯萬錯,均是他人之錯,這又豈是一個有擔當的部長所為?對貴為文化部長的演講題,楊秘書長有干預的必要嗎?文化部長有必要設計一個文化陷阱讓總統府秘書長身陷其中嗎?如果演講題目有過失的話,要負責任的當然只有文化部長龍應台自己。
有人覺得一向很隨性不羈龍部長「或許」是以作家的角度來闡述「這個人」,「也許」她正在為孫中山先生塑造一個不是「神格化」的平實形象也說不定。當然,任何人都沒有「神格化」的必要,但是孫中山也好,孫逸仙也好或孫文也好,畢竟不是泛泛之輩,給一個尊重,一個尊稱,還是老生常談,有其必要的,再者就算是泛泛之輩的人,談論時給予最起碼的尊重,不也是五千年「文化」中之一種禮貌嗎?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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