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 星期日

2019-08-18 洛城隨筆





最近兩個多月來最牽動世界、尤其是華人世界的新聞,當然是香港由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遊行,而急速惡化變成一連串暴力恐怖事件。由每週一次的集會遊行,進而每週數起;集會地點由金鐘、灣仔、擴展至全港十八區;佔領、破壞立法會;包圍稅務局總部大樓、警察總部;圍堵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中聯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投擲墨水彈;尖沙嘴扯下國旗丟進海裡;示威者發起行動干擾地鐵等公共交通系統,設路障阻塞交通,癱瘓香港國際機場,等等等等。香港是否繁華落盡,從亮麗轉為黯淡?昔日的東方明珠又將何去何從?

在持續的一系列示威暴力浪潮之下,最近有多間大型香港公司、地產發展商如長江集團、新鴻基地產、恆基兆業地產、太古、信和集團、新世界發展、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等先後分別在當地報章刊登廣告,譴責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已嚴重擾亂社會。當地時間八月十六日,香港多家報章刊登了署名「一個香港市民李嘉誠」的兩個整版廣告聲明,其中一款廣告有表示「禁止暴力」的插圖,頂端印上「最好的因,可成最壞的果」字樣,中間兩邊寫著「愛中國、愛香港、愛自己、愛自由、愛包容、愛法治」,下面是「以愛之義,止息怒憤」等字眼,下款是「一個香港市民李嘉誠」。另外一款廣告則更簡單,只寫著:「黃台之瓜,何堪再摘」八個字,下款亦是「一個香港市民李嘉誠」。

作為已退休的香港首富李嘉誠先生,幾十年來在香港可說是叱咤風雲,無人不識,有人形容他的動向「是香港人的寒暑表」,他說的話「比香港特首更舉足輕重」;從衣食住行等各方面來說,香港人「基本上離不開李嘉誠」。李嘉誠先生在香港的影響力是無庸置疑的。

我們先來看他的「最好的因,可成最壞的果」廣告。有人留意到把這數句話最尾的字拼起來,會形成這樣的「藏尾詩」句子:「因果由國,容港治己,義憤民誠」,而另外拼成的句子是把原來句子的最後兩字串連起來,便成為「自由中國,包容香港,法治自己」(可參考附圖)。姑勿論這樣的說法是否牽強,一整版自己設計、文字不多的廣告,「最好的因」不是指明示威暴徒的初衷是對的嗎?「禁止暴力」卻沒有說明是誰的暴力,模稜兩可、各取所需的說詞其真實的想法是什麼?弦外之音又透露了什麼呢?給人太多的想像空間。

另一則「黃台之瓜,何堪再摘。」的廣告更見簡潔俐落,只要知其典故,所指便不言而喻。  

「黃台之瓜」典故出自唐代「章懷太子」李賢,唐高宗李治第六子,即武則天次子。李賢在兄長李弘死後當上高宗的太子,但終日被野心勃勃的母后武則天逼得不能安枕,最後更被廢為庶人,其後更被逼死。李賢在當太子時,有感於母子親情在權力鬥爭之下已蕩然無存,乃作《黃台瓜辭》,以黃台之瓜比喻唐代宗室,藉此勸告武則天不要再對自己的子女趕盡殺絕:

      「種瓜黃台下,瓜熟子離離。
    一摘使瓜好,再摘令瓜稀。
    三摘尚自可,摘絕抱蔓歸。」

這個「黃台之瓜」的出典,所表達的意思是告誡母親,不要再逼害自己家人,把子女趕盡殺絕。這與另一著名兄弟相殘的典故、三國時曹丕嫉妒其弟曹植,下令其於七步內作出包含兄弟之意而無兄弟二字的詩,否則將其處死,曹植沒走到七步,便以煮豆為題材、吟出諷刺骨肉相殘的《七歩詩》: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同樣是骨肉相殘的典故,前者是母親逼害子女,後者是長兄逼害弟弟,而論知名度後者更為廣泛流傳,然而李先生捨更為人知的兄弟相殘典故,而引用長輩逼害家人之典,其寓意的摘瓜者、逼害者是誰不是清清楚楚地不言而喻了嗎?

李先生把此兩份廣告分別刊登於各大報章,而「黃台之瓜」的廣告被安排刊登於其中之一的《大公報》,眾所週知,《大公報》的立場明顯地支持中國,一向被認為有官方背景,將「黃台之瓜」刊登於該報,誰是瓜?誰是摘瓜者?以他首富頭腦之精明,沒有用意是很難令人信服;亦以他首富頭腦之精明,兩則轉彎抹角、模稜兩可、各取所需、面面俱到的廣告已經盡顯縱橫天下的老狐狸本色。

我們可以理解商人一向明哲保身,不輕易對政治事件表態以免得罪任何一方,影響生意的立場,但問題是這場動亂已經惡化成恐怖主義,暴徒的各種動作明確的是一定要將香港置於死地,那商界還能明哲保身嗎?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所有營商環境都被破壞後,他們還有生意可做嗎?

不要追問筆者個人對李首富、對這些廣告的看法,首富已經親身演繹了各取所需、各自解讀的錦囊,筆者跟大家一樣,一起去各自領會吧

 

l魯凡 08/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