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 星期日

2012-08-01 洛城隨筆

倫敦奧運的憤慨與感慨

730日,倫敦奧運會男子200米自由泳決賽中,法國選手阿格內爾以14314的成績獲得冠軍。中國選手孫楊和韓國選手朴泰桓同樣以14493的成績獲得並列亞軍。在頒獎儀式上,中國國旗被放置在韓國國旗下方,事後引致網民一片討閥之聲,討閥的對象百分之九十九均直指倫敦奥委會。
針對中國國旗是否被掛錯了位置的問題,731日國際奧委會對相關的規定做出了說明。國際奧委會說如遇到並列情況,在頒獎儀式上兩名運動員代表的國家或地區旗幟應並列懸掛,如果空間不夠,可以上下懸掛,其順序則依照運動員姓氏的首字母來決定。孫楊姓氏拼音的首字母為「S」,朴泰桓的姓氏拼音首字母為「P」,因此中國國旗掛在韓國國旗之下,是符合升旗規定的。
看到這則新聞,筆者先則萬千憤慨,再而感慨千萬。
此項成績並列、升旗旗幟懸掛的情況,倫敦奥委會不論是經驗不足、設備不夠或是有意忽悠,英國人明顯的先是處理失當,再而欲蓋彌彰、愈描愈黑。奥運會頒獎,升旗,其儀式是何等之端莊隆重,成績相同而並列,旗幟當然應以並列懸掛,以示一樣的成績、成果無分軒輊,若說空間不夠而須上下懸掛,此徒增主辦國設備與經驗不足之窘態而已。在損害既以造成之後,為了不承認錯誤,來個四両撥千斤,搬出依照運動員姓氏的首字母順序來決定以自圓,真乃狡辯之徒,混淆視聽莫此為甚。運動員獲得獎項,固然是其努力堅持之最大回報,而儀式中加上升國旗、播放國歌,顯示國家之榮耀自高於運動員個人的榮耀,若須依照首字母順序來決定,自然是以國家名之英文第一個字母作依據,而不是以運動員之姓氏為依據,否則只須懸掛運動員姓名則可,何須掛升國家旗幟、播放國歌?其理甚明。
憤慨之餘,心底更感慨無限。中國自晚清積弱,民不聊生,致令國民意志消沉,引而心理上崇洋尊外,一切以外為尊,由以對歐美為甚。即令當前國家一片繁華之景,早已晉身世界第二經濟體系,國力強盛直追唐漢,惟是上起政府當家,下至布衣小民,甚至連早已移民國外之華僑、華裔等等,潛意識中仍然不脫忍氣吞聲、委屈求全之作風與心態。所謂人必自辱而後人辱之,你不維護尊嚴,很多時尊嚴就被人無情踐踏。此次國旗被辱事件,現場不見中國奥運代表抗議,逆來順受;事後交涉,對如此狡辯之詞亦表接受,何患日後再無被辱事件之發生?猜想一下,若是當時是中國國旗在上,南韓國旗在下,高麗仁兄會如此善罷干休嗎?他們不杯葛到合他們之要求才怪呢?君不見朴泰桓預賽被判犯規被取消決賽資格,高麗仁兄即時上訴,最後裁判團接受上訴得直,朴泰桓即時恢復決賽資格。日本男子體操隊決賽後總成績排行第四,與三甲獎牌無緣,成績公佈後日本隊認為評分有所不公,即席提出上訴,最後裁判團亦接受其上訴,重新打分,日本隊憑此一躍晋身第二名,艱辛地將銀牌拿到手。這兩個例子假若當事人轉換成中國運動員、中國代表隊的話,用膝蓋想也知道孫楊在預賽後即已出局;中國男子體操隊必定鎩羽而歸,而與獎項無緣。
此次事件,顯突出倫敦奥委會很多問題,如此嚴重違反國際慣例的「錯誤」是否故意為之已不重要,柿子撿軟的捏,英國人還是滿在行的。中國人問題更多,太軟弱怕事,應該爭取和應該伸訴的時候不理直氣壯出手,拿再多的金牌亦不會令人尊重,甚至只恐引來更大的侮辱。在爭逐金牌銀牌的同時,國家尊嚴與公平尊重同樣重要,無論個人或國家,總要莊敬自重、自強不息,自辱人辱的相對面,正是人必自敬而後人敬之。
二○一二年八月一日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