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與「飽」的分別
有關「食飽包食飽」的對聯,佳明兄認為應該是「食包包食飽」之誤,並說在他「細佬仔時就聽過越南之聲國家廣播電台,冰心小姐播出的:呆子拜壽(oi 佬拜壽)結束時就有這句」。的確,翻查字典,「飽」字的解釋是吃足、使滿足、充分等,而沒有名詞「包子」的意思。另據《辭海》記載,宋代詩人黃庭堅之【宜州家乘】有說:“十三日,壬子,雨,作素包子”,可證「包子」一詞最早已出現於宋代,可說古已有之。佳明兄的說法的確是有所本的。不過,同意佳明兄的說法之餘,我還是有若干不同之意見,在此提出與大家分享。
正如佳明兄所說,「食飽(或包)包食飽」的上聯,其出處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香港著名諧星鄧寄塵一人唱多角之諧趣粵曲《呆佬拜壽》。故事是說一位員外有三個女兒,兩個大女兒都嫁得好郎君,只有小女兒嫁了一個呆頭呆腦的傢伙,大家都對他輕視。到了員外拜大壽的日子,三女均與夫婿回娘家祝壽,小女兒為怕夫君出醜,早已教備呆夫婿說些甚麽祝頌語,誰知呆佬死背硬記,抵達現場時卻慌張失措而答非所問、錯誤百出,可幸吉人天相,錯有錯著,得佔先機。最後呆佬更突然福至心靈,出了一個上聯,把大女婿與二女婿甚至員外岳父都難倒而無言以對,這個著名的上聯就是「食飽(或包)包食飽」,意思是吃包子保證可以吃飽。我將故事長話短說,雖說是題外話,主要是要提醒大家,這個諧趣粵曲當時甚受歡迎,加上有國家廣播電台轉播,真的是街知巷聞,尤其是說粵語的人士。問題就是這個劇本、這個上聯是出自香港(或者是廣州)這個說粵語的南方大都會,粵語有些字詞是十分嚴謹的,好像下雨,廣東話是說「落」雨,因為落才是動詞,下是方位詞而已。吃的包子,廣東話只叫「飽(包)」,而包字在粵語中原來並沒有表示食物的意思,為了與用的包(手袋)有所分別,於是善於創字的香港人便新造出這個「飽」字,這樣如說“帶個包出門”便不會混淆不清了。雖然「飽」字作食足解早已存在,但創造吃包子的「包」為「飽」的人可能根本就沒有想起這個字,而直接以創造「飯」、「餃」等字的模式而創了這個「飽」字。
這種以華南地區或海外華人創造之同形異意字手法,在【古代漢字知識教程】中亦有所提及。
依據上述的推理邏輯,由說粵語的香港所推出之作品,在流行粵語的區域廣受好評,用「飽」以代「包子」,「食飽包食飽」,是百分百的肯定,而事實上不知大家還記得否,當年在西堤我們「細路仔」時上茶檯(茶耬)「飲茶」(吃點心),四壁貼上的貼子中,叉燒「飽」、XX大「飽」等便屢見不鮮。至於字典、《辭海》等之註釋,因為都是由北方人編撰,與南方語系總有一點距離,有此差異實不足為怪,知其所以然便可領會。尚有一點非常重要,北方人稱食用的「包」一定要加上「子」成為「包子」才表達出食物的意思,而用品的「包」則多以「包包」名之。廣東話正如前述,嚴謹、也簡潔,「包」與「飽」都是一個字,意思卻很分明。
「食飽包食飽」,或「食包包食飽」,兩者都應可行,只是如作為「絕對」(對不出的聯語),要對出下聯,前者的困難度肯定比後者不知高出多少倍。佳明兄,你以為然否?
看過裕聲兄提供之“香港中文大學普通話教育研究及發展中心”網站,周立老師在“普通話速遞”內有關「飽」字的「見解」後,加倍地落實了我上篇《包與飽的分別》文內推理分析的正確性:北方人,或者一個研究北方語言的學者,大部份都不了解南方方言的形成與習慣的。請看這位周老師對廣東俗語「飽死」一詞的註解,真令人啼笑皆非。
他對「飽死」一詞,舉過例後,便作出一番解釋。他說「飽死」作「使人倒胃口」、「噁心」、「令人生厭」解。並引《說文解字》對「飽」字作了詳解,使與狗肉連在一起,吃多了(狗肉)就飽,飽了就……。他認為再好的東西也不能多吃,多則生厭。粵語的「飽死」應該是這麼來的。最後他對「飽」字作結論:如果用古漢語的用法理解,「飽餃店」就變成了「令人生厭的餃子店」,誰還敢去吃啊!
嗚呼,香港中文大學有這樣的老師,難怪其子弟之中文水平如此江河日下,每下愈況。
「飽死」其實是一句已簡化了的廣東俗語,如不曉得全句而只對這兩字作說文解字,再加上自己的想當然,這就犯了望文生義、不求甚解的錯誤。「飽死」全句是「飽死荷蘭豆」(另有一不常用的下句為「餓死韭菜頭」),以成長壯大的荷蘭豆子,將表皮「迫」破的生動形象引喻為太誇張、太自大。通常「飽死荷蘭豆」這句話是用來諷刺那些自以為了不起、說話愛自誇的人,就是「有什麽了不起」的意思。正如不學無術的老范,居然對香港殿堂級的學府老師大言不慚,大家可對老范嗤之以鼻,並說:「飽死荷蘭豆」。但這畢竟與「使人倒胃口」、「噁心」、「令人生厭」等之解釋是有些距離的,況且對方言俗語的解釋,亦非搬出古籍,逐字拆解一番便可自圓其說。
此外另一網站有網友討論「飽」字言“不知道起先是哪位天才認為「『包』是食物,當然有『食』字旁!」,畫蛇添足。”我想這位網友肯定是簡體字的使用者。如果包字加上食字旁以表示是食物是畫蛇添足的話,則「飯」、「餃」、「餅」、「餛飩」、……等等以加上食字旁來表示是食物的字不全都是多此一舉了嗎?難怪簡體字「麵」「面」不分,真是其來有自。
對於「包」、「飽」的分別,我在前文已有詳述;而「食飽包食飽」或「食包包食飽」我是同意兩者均可,純以站在北方或南方之說法而定而已,不過有一點是肯定的,在聯說聯,作為對不出的「絕對」,當然以「食飽包食飽」更為正確,否則這麽多年早已有人對出下聯了(我們的台灣才子不就在短時間內便對出了嗎?)。而且若用「食包包食飽」,語法上應該改為「食包子包食飽」,甚至「食包子包子食飽」(第二個子字作你解)才合符北方人之稱謂方式,才更顯下聯之難度。
二○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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