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1日 星期六

2010-11-12 洛城三劍客



胡錦濤名列「世界最有權力人物排行榜」首位
中國人應該引以為傲嗎?

本月三日,美國《福布斯》雜誌公佈評選出本(2010)年度六十八位“世界最有權力人物”排行榜,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由去年的第二位躍升至第一位,壓倒去年排行榜首位的美國總統奧巴馬,成為全球最具權力與影響力的人。據了解,該雜誌之評選委員會列出了評選的四項指標為:是否對廣大人羣具有影響力、其掌控的金融財力資源是否巨大、其權力所影響的領域是否廣泛、是否積極發揮其影響力等。

根據以上四項評選標準,《福布斯》此項評選的排名結果為: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名列第一,而美國總統奧巴馬名列第二,沙特國王名列第三。進入前十名的還有俄羅斯總理普京、教廷教皇本篤十六世、德國總理默克爾、英國首相卡梅倫、美聯儲主席伯南克、印度國大黨主席新力婭・甘地、以及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

《福布斯》稱,選出這份排行榜並非真的能給這些人物派座次,而是要引起人們的討論。然而最具爭議的是,上榜人物除了國家元首、宗教領袖和商界精英外,還有包括基地 組織創始人賓・拉丹在內的3 名國際頭號通緝犯。胡錦濤成為《福布斯》2010年度世界最有權力人物排行榜首位,國人是值得興奮?還是具有諷刺意味?

看看《福布斯》如何形容胡錦濤:世界人口最多國家的政治領袖,運用近乎獨裁的「權力」去控制十三億人;與西方國家不同,胡錦濤僅用一個命令就能改變地形、建設城市、監控互聯網等;中國已超越日本,在絕對實力或購買力方面都已經成為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中國有機會在二十五年內取代美國,成為世界最大經濟體。

《福布斯》用「權力」而非「影響力」。一般來說,「權力」相對「影響力」是絕對帶有一種貶義,如果被列為最有權力的話,不要一廂情願以為必是一件好事。因為有權利必有義務,當有人被說成是權力第一,他就面臨一種必須要履行與這權力相對應的責任和輿論壓力。權力愈大,所承擔的責任相應就愈多,給你“世界最有權力”,就意味著要承擔起更多“世界責任”。

不錯,中國以極快之速度走出了金融海嘯的陰霾,近年來在國際上的表現不只中規中矩,簡直是長袖善舞、舉足輕重,其影響力與日俱增;但是,不要忘記,中國仍然只是發展中國家而已,本身仍有不少地方處於貧困和落後狀況,其國內人均生產總值仍未達先進國家的一半水平,中國自顧還不暇,憑什麽承擔起更多所謂先進國家遺留下來的爛攤子?

對於國家主席胡錦濤獲評選為“世界最有權力人物”排行榜首位,中國官方沒有表達意見,應該算是比較理性。民間及網民也沒有太大驚喜,相對的表示不以為然的卻有不少。其實中國人民根本不需要對這種排名遊戲太認真,亦無必要因為西方國家的巧言令色而眉飛色舞。經驗早已告訴我們,這些以西方視野所訂下的遊戲規則,有多少是對中國人有利的?


 (2010-11-12) 洛杉磯越柬寮報專欄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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