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6日 星期五

2012-01-27 洛城隨筆







農曆大除夕夜大陸中央電視臺的皇牌節目「春節聯歡晚會」播出後,一如既往馬上就有網民在互聯網上廣泛回響,有褒有貶,五花八門,目不暇給。有說歌手走音、有說節目涉嫌抄襲、有說驚悚的魔術不宜上「春晚」,更多的人說今年的節目令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覺,如人山人海的歌舞少了、商業廣告絕跡、台詞與主題親民、舞檯設計科技新穎,等等,林林總總,不一而足,反正「春晚」三十年來就是如此的多姿多采,總是如此的獨領風騷,應該說已見怪不怪了。

在這百花齊放、百鳥爭鳴的回響中,卻有一篇使用可能是目前新穎的中文詞句為題目之文章吸引了我,拜讀之下,仍然感覺此類詞組似通非通,更是錯用成語之極致。

該文題目為:《春晚小品『荊軻刺秦』深刻得令人髮指》,吸引我的原因在乎最後的七個字。「深刻」,意思為含意深遠、或不容易忘記;而「令人髮指」是一句成語,出自〔史記〕,謂使人極為憤怒。以詞類言,用「深刻」來裝飾「令人髮指」,或是以「令人髮指」來形容「深刻」,均是不倫不類,動賓詞組無法合成。正確的中文(大陸稱為漢語)用法應該是XXXX令人印象深刻,或者是XXXX給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深刻得令人髮指》除了好像感覺到『荊軻刺秦』這個節目犯了十惡不赦的彌天大罪之意思外,在中文文法上是完全不通的。

再來看該文內容,很驚奇的發現,原來作者不但不是指責該節目,而是對該節目甚為讚美,因此要行文賞析、請讀者一起分享他的心得體會。更有甚者,該文作者自訴原來在去年春晚後已發表過一篇同類型的文章,題目為《春晚魔術,深刻得令人髮指》,可以看到這個《深刻得令人髮指》的錯誤詞組,用法實其來有自,最要命的是將成語曲解,居然最少用了一年後,仍沒有人糾正而又再次地使用。

成語「令人髮指」出自〔史記‧刺客列傳〕:頭髮上指,目眦盡裂。形容使人頭髮都豎起來,非常的憤怒,多以用作形容犯下十惡不赦的彌天大罪之行為。用此成語來形容某一事項,應該是屬於貶意,而且是專門針對罪大惡極者言。記得去年此間某社團曾針對某媒體資深人士作出不實的指控,便曾引用此句成語,除了引致當事人對此強力反彈外,當時筆者亦撰文投書正言此句成語之誤用。上文《XXXX深刻得令人髮指》,單看題目,怎麼看都很難與讚美連結在一起,難道這又是中國大陸近年興起的諸如「橫空出世」之類的新詞或將舊詞新解嗎?


錯誤的引用,徒添錯誤的效果。記望明年“春晚”後不會再有什麼「深刻」到「令人髮指」的文章發表了。


魯凡 201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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