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2日 星期四

2019-12-12 洛城隨筆










本月10日大清早網路即傳來在菲律賓舉行的第30屆東南亞運動會男子足球比賽越南以30戰勝印尼,榮獲冠軍,這是繼日前越南女子足球隊戰勝泰國拿下冠軍後的另一冠軍之作,真的可喜可賀。

越南男子足球奪冠的消息在網路上不脛而走,消息的標題均大同小異,均是強調以30大勝之類的直述語詞作報導,其中一位文友在Facebook 臉書平台上的貼文是這樣寫的:「越南男子足球以30大敗印尼奪得冠軍。」這句「大敗印尼」不由令我想起多年前的一則笑話。

這則笑話是說台灣的中華棒球隊在比賽中打敗了日本棒球隊,台灣一些媒體的報導標題是「中華隊大勝日本隊」,亦有一些媒體的報導標題卻是「中華隊大敗日本隊」,一位略懂中文的美國朋友看到後一臉茫然地向台灣朋友請教:你們中文太奇妙了,「中華隊大勝日本隊」是說中華隊勝了,而「中華隊大敗日本隊」又是說中華隊勝了,總之,你們永遠屬於勝利的一方。

笑話雖是笑話,但「大勝」與「大敗」居然是表達同一樣的意思,你不會感到有點無所適從的茫然感覺嗎?

眾所週知,「勝」是勝利,「敗」是失敗,「勝」與「敗」基本上是兩個很常見的反義詞,可是「大勝」和「大敗」使用起來竟然是同一個意思,亦即是說這一組反義詞竟然又變成同義詞了,奇怪嗎?

根據中華書局出版《多彩漢語——中華文化十萬個為什麼》一書的引述,其實「勝」與「敗」是一組反義詞並沒有錯,關鍵在前面加上「大」字後,後面再加上一個受詞(或稱賓語),那兩者就成了同義詞。

如單純只說「勝」、「大勝」,或「敗」、「大敗」,例如「A大勝」,「A大敗」,前者是指「A取得優勝」,後者是指「A輸得很慘」,意思明顯,但若當「大勝」或「大敗」後面有個受詞像上面的例子:
「中華隊大勝日本隊」,此時的「勝」是勝過的意思;
「中華隊大敗日本隊」,此時的「敗」是撃敗的意思。
因此它們的意思就相同了。

事實上中文還有很多語詞有類似的情況,例如:「好熱鬧」、「好不熱鬧」;「好威風」、「好不威風」;「好容易」、「好不容易」;「好得意」、「好不得意」;「果然」、「果不其然」;「差點跌倒」、「差點沒跌倒」;等等,乍看之下似乎是反義,事實上表達的都是同一個意思。

曾經聽過有人說一般專業法律文件,使用外文如英文、法文,在文法結構上會比中文嚴謹,證諸上述教外國人甚至國人均摸不著頭腦、近乎模稜兩可的中文詞語,要反駁此說還真的要費一番功夫呢。


魯凡 2019.12.11


2019年12月8日 星期日

2019-12-08 洛城隨筆
































春秋時代發生的《泓水之戰》,是中國古代戰爭史上因思想保守、墨守成規而導致失敗的典型戰例之一。 

春秋周襄王十四年(西元前638年)初冬,宋、楚兩國的軍隊在宋國邊境的泓水(古河流名,故道約在今河南柘城西北)隔岸對陣,當楚軍開始渡過泓水,以進攻宋軍之時,宋國司馬子魚向君主宋襄公建議趁楚軍渡河途中可以向他們突襲,宋襄公認為不可,堅持不半渡而擊,因為仁義之師的君子不趁別人困難的時候去攻打人家。

待到楚軍全部渡河上岸正在亂鬨鬨地排隊擺陣勢還未組成隊形之時,司馬子魚又建議趁敵人還沒擺好陣勢,咱們趕快進攻,宋襄公依舊不答應。待到渡過泓水的楚國軍隊正式排好陣型後才下令出擊,結果宋軍被強大的楚軍像洪水一樣直衝過來,死的死,傷的傷,紛紛敗下陣來。 

《孫子》:『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遠,遠而示之近。利而誘之,亂而取之,實而備之,強而避之,怒而撓之,卑而驕之,佚而勞之,親而離之,攻其不備,出其不意。此兵家之勝,不可先傳也。』

戰爭本來就是詭詐的行為,絕對不適宜作軍事家、政治家的宋襄公,在春秋亂世中不切實際地空談古時君子風度,為了守迂腐的信條在政治軍事鬥爭中處處被動,並且把仁義濫用在敵國甚至是敵軍身上,結果就是自取其辱,自取滅亡,不但誤國,也害了自己,成為後世笑柄。 

上述春秋時代宋襄公的事蹟跟今時今日的香港特首是何其相似,如果香港特區政府的政客,對半年來的暴亂還在做表面文章,正如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針對馬英九前主席所說的「不該模糊的模糊了、不該妥協的妥協了、不該讓步的讓步了」,一味妥協退讓,一再委曲求全,息事寧人,暴亂分子只會抓住其弱點,得寸進尺,愈來愈大膽,愈來愈暴力,愈來愈囂張。 

歷史上「泓水之戰」的主角宋襄公留下迂腐誤國的笑柄,只是宋襄公至少身邊還有個敢於諍言的子魚,今天的林鄭特首身邊卻看不到一個有風骨的諤諤之士,手下盡是唯唯諾諾、連發言都不知分寸的庸官,歷史一定會將他們今日的作為記下青冊,如宋襄公一樣流傳千古成為後世笑柄的。



l魯凡  2019.12.08